据报道,近日,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民事案件。
王小石(化名)在午休时间,因多次外放玩手机音量太大影响到别人,公司依据《员工工作规则》7 次警告未果后将其辞退。
王小石认为午休时间有自由活动的权利,便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15 万余元。法院认为劳动者虽然享有休息的权利,但理应以不影响其他人员为前提。
因双方对《员工工作规则》的真实性无异议,公司据此将王小石辞退是合法合理的,遂驳回王小石诉求。
此事也引起网友关注,有网友评论道:“提醒7次还不改,辞退不亏”、“玩手机开外放是自己的自由,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到他人的自由”、“表面上是因玩手机辞退,实际是被自己的素质辞退”。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