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经虹口公安分局调查:5月31日、6月1日,陈某(男,29 岁)、李某(男,32 岁)分别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可有偿为他人代做核酸检测,至被警方抓获,2人尚未实施代做核酸检测的行为。
警方通报
6月1日,刘某(男,44 岁)因不愿定期做核酸检测,委托邻居陆某(女,34 岁)冒充刘某身份,持刘某核酸码至小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2人均被警方抓获。
目前,上述4人均已被虹口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经核酸检测,4人均为阴性。
警方提醒,核酸检测是阻断疫情扩散的重要手段,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对于扰乱核酸检测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