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报道,当事人周女士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感受。这封判决书,我等了太久太久……很委屈,很难过,但没有人与我共情。”
张国的妻子纪女士则表示,不服该判决,将上诉。
张国的代理律师透露,今天张国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庭,“法官宣读完判决后,询问张国是否上诉,张国说要上诉”。
根据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张国在参与宴请时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趁周某醉酒之机,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间内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次日7时许,张国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间内又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张国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国无认罪、悔罪表现,应依法惩处。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7日,前阿里女员工周某控诉,在济南出差宴请客户时,遭到上级王某文与客户代表张国灌酒、猥亵,已报案。
2021年8月25日,张国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1年9月6日,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槐荫区警方对王某文终止侦查,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决定。
2021年11月25日,阿里方面以周女士违反了《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管理制度》中的1、5、3项规定,解除与周女士的劳务合同,周某不接受。
2022年6月6-7日,案件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国被拘押302天后出庭受审,周女士、王某文并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