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宣贯《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国际标准ISO10668:2010、国家标准GB/T29187-2012),加快挖掘品牌价值,优化品牌形象,展示品牌成就,深化品牌研究,助力我国企业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的品牌发展道路,品牌联盟(北京)咨询股份公司(品牌联盟)经研究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3度中国品牌节2023中国品牌500强评选活动。
中国作为智慧法务领域的全球关键参与者与积极推动力量,其行业发展展现出蓬勃的活力,持续孕育出众多卓越的创新技术成就。在2023年中国品牌500强评选活动进程中,将特别甄选出智慧法务领域内极具创新性和科学价值的技术成果,并授予它们“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的荣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旨在发掘并表彰在智慧法务领域取得杰出创新成就的项目或技术解决方案,以此激励整个领域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模式,加速智慧法务技术的落地应用,推动领域智慧化转型,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二、评选标准
1、创新性:评选对象需在智慧法务领域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包括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策略创新等。
2、实效性:创新成果需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能够提升营销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用户体验等。
3、影响力:创新成果需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能够推动智慧法务领域的整体进步。
4、可持续性:创新成果需具备可持续性,能够长期为企业和行业发展提供动力。
三、申报资格及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研究机构或团队,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运营资质。
2、成果要求:申报项目或技术需为智慧法务领域的创新成果,已完成研发并投入实际应用,具有明确的创新点和实际应用价值。
四、评价方法
1、专家评审:由行业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
2、数据分析: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其创新性、实效性、影响力和可持续性。
3、现场答辩:部分申报对象需进行现场答辩,展示创新成果,回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
4、综合评分:根据专家评审、数据分析和现场答辩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获奖名单。
五、申报材料
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申报表: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包括企业或个人基本信息、创新成果概述、应用成效等。
2、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创新成果的相关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应用成效的证明材料(如销售数据、用户反馈等)。
3、案例展示:提供创新成果的具体案例,包括案例背景、实施过程、应用效果等,可附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
4、其他材料:如有其他能够证明创新成果的材料,如专家推荐信、媒体报道等,可一并提交。
以上所有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
六、评审流程
第一阶段:申报初审(8月12日—10月31日)
有申报意向的人员可由行业协会、社团、专业机构、媒体或专家推荐,也可由社会征选和自主推荐,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报“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材料提交报送至“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后,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入围个人递交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估相关补充数据材料;补充材料须在9月1日到10月31日内提交至办公室。材料收集完整后,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整理报送至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团。
第二阶段:研究评审(11月1日—11月20日)
办公室组织“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团对申报随机数开展研究评审。由“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团基于评选办法,结合候选技术的价值维度表现,通过打分计算进行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价值量化评估,得出候选技术的评审结果和“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榜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议复核。
第三阶段:审议复核(11月21日—11月30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技术结果进行综合研讨审议及数据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最终敲定“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获奖名单列表。同时,结合获奖技术及得分结果,开展“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年度报告起草编制工作。
第四阶段:名单发布及公示(12月1日—12月10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2022中国品牌节”年会活动平台、“品牌联盟”官网等媒体渠道向社会正式发布“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获奖名单,并同步发布“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年度报告,公布个人详细得分及模型分析过程,以供社会各界及研究机构参考,促进研究学术交流。
七、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中国品牌节组委会授权“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邀请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相邻或相近专业的业内公认、业绩突出的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组建奖项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团,并严格遵照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专业、严格”的工作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评审委员会主任
王俊峰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赵晓海 刘国政
评审委员会委员
谢剑萍 纪 寅 王作鹏 颜廷亮 屈文峰 娄依兴
安世荣 范炎炎 林立标 计 光 聂 祥 薛长明
杨茂成 郑香玲 刘艳旭 程建光 夏迎秋 张 燎
八、申报方式
个人填报请参照附件一——“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选申报表;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传真(电子版)或邮递(纸质版)至“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100086
门户网站:http://www.brandcn.com
公司微博:weibo.com/brandcn
公司微信:brandunion
公司座机:010-51581866
公司邮箱: pplm@brandcn.com
九、管理规定及特别说明
(一)个人可参照评审条件和实际情况自愿申报,接受公众推选、网络民调、知名专家、权威媒体和机构推荐。
(二)评审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不向申报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公众监督。
(三)个人申报所属企业须对资料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所有提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申报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名方为有效;各项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须处于有效期内,如有必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可针对部分复印件要求申报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实。中国品牌节组委会有权对评审结果公开发布、出版。
(四)入选个人有权将入选成果对外宣传推广;入选个人代表可优先获得“中国品牌节”年会平台演讲及高峰对话相关资格及名额。
十、免责声明
以上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品牌节组委会所有。个人参与“2023中国品牌节智慧法务领域创新成果奖”申报评选即视同认可全部评审管理内容及程序。
附件:申报表
品牌联盟
中国品牌节组委会
2023中国品牌节年度人物峰会组委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