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费用多有诟病,近些年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声音甚嚣尘上。(8月16日《法治日报》)
外墙一半计入套内,购房者被“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等术语绕晕;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百姓花费一生积蓄购买的房子,收房时却发现“名不副实”,严重缩水,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被看不见摸不着的公摊分走了,这让很多购房人产生“吃大亏”“被套路”的感觉。
不只如此,这种不公平、被欺骗之感还会长期伴随业主,因为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为公摊面积买单,同时,普通购房人很难准确计算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大小,只能被动地从开发商等处了解信息,也就是说,开发商说多少就是多少,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让不少人担心存在“消费暗区”,大大增加了购房人的额外负担和公平焦虑。诸多弊端,使得公摊面积制度饱受质疑。
实际上,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早在1995年1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就有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且规定对于公摊面积大小没有比例限制。房屋公摊面积的大小,一般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多少有关。
客户买房子,最看重经济实惠,自然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大点,公摊小点,但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公摊面积越小越好,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而若一律取消公摊面积,不仅在认定存量房屋实际使用面积这个历史问题上积重难返,难以操作,业主入住后对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均是现实问题,如果购房人个人无力管理,公摊面积成为公共“弃儿”,则将影响小区的整体品质及全体业主的权益。
综合来看,公摊面积客观存在,有其合理之处,然而,现在最大的矛盾是,把公摊面积算入总计价面积售卖,公摊面积又缺乏法规依据与制度约束,公摊面积的认定不合理、不公开,不规范,形成了一种不透明的消费,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致使交易双方纠纷频发,严重影响社会安宁。
买房在国人的心目中是安居乐业的首要条件,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乎千家万户与社会稳定。住房面积代表购房款的多少和生活的便利度,也与法规、居民财产份额、公平交易权、民众满意度紧密相关,不可小觑。
相关部门一定要正视关于公摊面积的民众呼声,及时出台公摊比例的指导意见,完善相关测绘规范,要求测绘单位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畅通错误追究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中将分摊原则、分摊部位等向购房人进行明示,明确约定分摊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让民众明白消费,放心购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探索多元治理体系,逐步理顺公摊部分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采取多种方法缓解公摊面积制度引发的争议,莫让不清不楚的“公摊面积”成为消费者权益的“黑洞”,最大程度上保护百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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